包装图形被侵权 二审广氏菠萝啤再度获胜啤酒

2016-10-27 16:07 热度:

    从广州啤酒厂获悉,其母公司广州轻工工贸集团(以下简称“广州轻工”)对北京艾尔集团北海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艾尔”)提起的侵权诉讼获胜,广州轻工获赔20.03万元人民币,这是广州轻工起诉该公司的又一次胜诉,也是广州轻工广氏菠萝啤商标及装潢侵权诉讼案件中第二起二审胜诉案。据了解,该案件主要涉及北京艾尔旗下艾尔菠萝啤饮料对轻工广州啤酒厂旗下广氏菠萝啤的图形侵权。

    记者从9月3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粤知法商民终字第360号判决书中获悉,法院最后裁定,艾尔菠萝啤饮料使用的菠萝图案与广州轻工的商标近似,容易造成混淆,且北京艾尔提供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涉案菠萝图案已成为通用名称图形。二审判决北京艾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广州轻工图形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赔偿广州轻工共计人民币20.03万元,驳回北京艾尔的上诉请求。

    事实上,记者采访广州啤酒厂了解到,北京艾尔案件仅是广氏菠萝啤被侵权的缩影,广氏菠萝啤近年来深受山寨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困扰,为保护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属无奈才走上积极法律维权的道路。

    记者从广州啤酒厂获悉,该公司曾对“广辰”菠萝啤饮料提起侵权诉讼,获得一审、二审胜诉。当时法院判决,“广辰”菠萝啤饮料所属的生产企业佛山市尊一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轻工享有的“廣氏”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产品行为,并要向广州轻工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随后“广辰”不服上诉,但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10月16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何广氏菠萝啤频频被山寨?或是因为广氏菠萝啤在业内的资深地位所致。据了解,广州啤酒厂系广州轻工下属企业,广州啤酒厂的前身是广东饮料厂,始建于1934年。于上世纪70年代末推出广氏菠萝啤味啤酒,是全国首创及原创的菠萝啤果味饮料,由于具有鲜明岭南特色,一经面世便在全国范围内广受欢迎,尤其为华南地区的消费者所喜爱。随后,广氏菠萝啤成为广州啤酒厂的龙头产品。

    广州啤酒厂于1989年后注册了“廣”及“廣氏”商标,主要使用于“廣氏”菠萝啤商品上,后上述商标转让给轻工工贸公司。据悉,1982年至今,广氏菠萝啤先后获得各种奖项,在业内享有很高知名度,“广氏”品牌于2012年获“中国优质特色啤酒产品”称号、2013年荣获广州十大手信产品及2014年获得广东老字号称号等荣誉。后经过改良,广氏菠萝啤受到时下年轻消费者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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