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章可循:酸奶市场“益生菌大战”行业分析

2008-10-21 10:51 热度:

如今,酸奶已成为人们餐桌上不可缺少的食品。然而,记者走访呼和浩特市区各大超市后发现,一个个陌生的菌种名称出现在众多酸奶品牌的包装上,冠以各种名称的益生菌酸奶产品开始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菌群大战”。

  消费者闻“菌”而来 酸奶跟“菌”沾光

  记者在呼和浩特市一家大型超市里看到,有的酸奶主打“活悦LGG益生菌”,有的酸奶则主推“LABS活性益生菌和BB——12益生菌”,不少酸奶的包装上还标明含有“活性乳酸菌”“双效菌”“益生菌4种”,或者标注“含益生菌150亿个”等字样。在货架上一品牌酸奶打出广告横幅,声称“富含100亿个B+100TM活性益生菌”,同一品牌的另一款酸奶则在包装上写明“含AB100益生菌”。

  正在选购酸奶的顾客刘芳说:“现在酸奶的广告宣传上都说益生菌对人体有好处,所以买酸奶我专门挑包装带益生菌字样的酸奶。”至于益生菌具体有什么好处,她却表示不清楚。

  超市售货员对益生菌概念同样模糊,一国内较大品牌酸奶的促销员含糊地说:“加了菌的肯定比不加菌的有营养。”至于此品牌的加了益生菌的酸奶营养到底有多大暂无考证,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带菌的酸奶“身价倍增”,且销量远高于普通酸奶。如这个品牌100克益生菌酸奶8杯的售价为10元,而同一品牌同样规格的普通酸奶8杯(并赠送2杯)的售价仅为8.5元。

  在内蒙古一家媒体工作的李东海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多数人的饮食观念发生了巨大改变,不再仅仅满足于吃饱,而更讲究营养、卫生、健康。因此,消费者更倾向于选购那些宣称有营养的食品。“只不过到处都是带菌的酸奶,也不知道哪个品牌的更有营养。”李东海无奈地说。

  记者向内蒙古几家有影响力的乳业集团了解益生菌酸奶生产情况,主要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不便回答。而记者向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求证益生菌检验等问题,一位主管领导只是告之:大厂家生产的酸奶产品应该都是合格的,否则也不能上市。

  概念混乱 几乎任何一种乳酸菌都可以称为益生菌

  自从1908年俄国科学家梅契尼科夫提出了酸奶长寿论以来,世界各地开展了对益生菌广泛的科学研究,大量的研究证实了益生菌对人体健康的有益功效。随着生物技术及医学等学科的发展,对益生菌在食品和医学领域的应用研究每年都会发现许多新的功能。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张树政研究员在2008年3月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益生乳酸菌——分子生物学及生物技术》一书序言中写到:近20多年,我国对益生乳酸菌的研究有了很大进展,其相关产品也随之进入市场,在人和动物的保健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内蒙古农业大学“乳品生物技术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博士张和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益生菌作为功能性食品,近年来被推到了预防医学的前沿。近5年来,益生菌产业在我国也有长足的发展。其中90%以上应用于乳品工业,每年的增长速度为25%左右。但是不容乐观的是,我国的益生菌产业目前处于一个无序状态,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概念混乱。

  “现在市场是多把乳酸菌等同于益生菌,他们不是一个概念,不是所有的乳酸菌都可以称为益生菌,或用做益生菌及其产品。”张和平说。

  据张和平介绍,乳酸菌是指能发酵碳水化合物产生50%以上乳酸一类细菌的总称。国际营养学界普遍认可的益生菌定义是:一种对人体有益的细菌,它们可直接作为食品添加剂服用,以维持肠道菌群的平衡。

  目前世界上常用于益生菌的菌种大多为乳酸菌,如嗜酸乳杆菌、发酵乳杆菌、干酪或副干酪乳杆菌、植物乳杆菌、罗伊氏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双歧杆菌等中的一些菌株。但并不是这些菌种中的每一株菌都可以作为益生菌,只有经过科学验证的菌株才可以作为益生菌。

  张和平特别指出,并不是每一株益生菌都是全面手,能够发挥所有的健康功效。而且,国外的益生菌菌株并不一定适合中国人群生理特性。从生物进化、生理学及其人体微生态的角度来看,人与益生菌菌种、菌群,环境与益生菌菌种、菌群都要适应;食物及饮食习惯也与要摄入的益生菌协调。比如筛选自欧洲人体肠道的益生菌菌株并不一定完全适合亚洲人群的肠道,因此在用于开发生产销售于亚洲人群的产品应该具有在销售区域或国家完整科学的人群临床研究数据。

  益生菌产品无章可循 相关标准亟待制定

  采访中,一些业内专家指出,益生菌产业发展的一个最大问题是我国尚没有系统地研究和制定益生菌和益生菌发酵乳制品标准,由此导致益生菌名称叫法五花八门,益生功能被夸大宣传等现象。在益生菌发酵乳制品方面,对所含益生菌活菌数以及在货架期益生菌存活数也没有进行严格限定,导致益生菌及制品市场异常混乱,甚至出现在益生菌发酵乳制品中检验不出该益生菌的以假乱真现象。

  据了解,在益生菌方面我国只有卫生部2001年出台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的有关规定;在益生菌发酵乳制品方面没有规章可循,有时不得不套用1992年原轻工部制定的QB1554——92《乳酸菌饮料》和2003年卫生部制定的GB16321——2003《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

  “显然现存的这些法规和标准不适合于益生菌和益生菌发酵乳制品的评价和规范。”张和平说,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关于益生菌及其发酵乳制品的立法、标准都指导着各国益生菌及相关制品的生产,规范益生菌及其制品的市场。尽管发达国家关于益生菌及益生菌发酵乳制品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但各个国家关于益生菌的立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正在建立,并逐步趋于统一。

  在日本,益生菌作为食品及营养补充剂的应用没有硬性规定,但是对列为特定保健食品(Foods for Specific Health Uses,FOSHU)则具有严格的规定,使用FOSHU标志的产品在上市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和验证,要求对该产品进行流行病学试验及临床试验验证后方可投入市场。目前具有该标志的产品主要集中在改善肠道环境、降低胆固醇及降低血压等方面具有益生功效;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关于益生菌的产品标签已有立法,凡使用益生菌产品标签的产品,对每一改善健康的功效要求进行市场前期论证,并给予科学证明;在美国、法国等国家均有益生菌及其制品的法规,对其进行规范。IDF(国际乳品联合会)也曾对益生菌进行多次限定。所有这些国家、行业协会关于益生菌及其发酵乳制品的立法、标准都指导着各国益生菌及相关制品的生产,规范益生菌及其制品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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