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进药店是新生事物婴幼儿食品

2014-03-11 14:59 热度:

    谢子龙(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表示,奶粉进药店毕竟是新生事物,刚开始推行肯定会遇到困难和阻力,消费者接受程度有限。“一方面行业要形成共识,进行联动,另一方面,行业首先做出表率,比如,价格优势,储藏、运输方面要让顾客放心”,他希望进一步制定行业标准细则,“从运输、储存、销售、售后四个环节着手,细化生产环节以后的行业标准。”
 
  谢子龙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购物越来越多地成为人们购物的重要选择之一,网上购物金额迅速攀升。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监管难,网上销售常常成为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的灰色地带,发生纠纷时消费者维权困难。纵观实行专卖制度的产品,如香烟、食盐、药品等,网上销售都被禁止或受到严格的控制,对于保证产品质量、控制假冒伪劣产品泛滥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因此,谢子龙代表建议,应禁止网上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当然,如果今后能对互联网销售产品的质量形成有效监管,保证网上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可靠,届时也可以再允许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企业从事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活动。 

  2013年6月,为提振奶粉消费者信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信部及商务部等九大部委联合发布了“奶粉新政”,提出婴幼儿配方奶粉将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奶粉新政”的实施,为药店带来新的赢利空间,也为众多奶粉企业的渠道变革带来机遇。谢子龙作为药品终端零售领域的代表,对新政的实施信心满满。他指出,“这一方面是借鉴了德国、法国以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有效做法,另一方面是因为药品零售行业较其他零售行业管理更加严格、规范,质量保证能力更强,这将更加方便对奶粉的追本溯源。”
 
  谢子龙指出,“奶粉存储对温度、湿度等环境的要求不低。保存不好很可能会出现吸潮、结块甚至是变质、生虫的现象;相比较,药店的仓储保存条件非常专业,对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都是有要求的”。他强调,奶粉进入药店销售,会参同药品的管理建立起相关的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出库复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以确保商品质量,奶粉在药店销售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
 
  谢子龙建议,在药店施行“三专”销售奶粉,即:专区、专人、专柜,把奶粉当作药品一样监管,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对批发企业的要求,制定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企业管理规范,对婴幼儿批发企业的人员资质、资质审核、仓储面积、储存条件、运输要求、购销存管理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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