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50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糖类

2014-10-14 14:16 热度:

    为确保广西50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区糖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3〕36 号)内容,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2014 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2015 年进一步加强“双高”基地建设。
  一、总体思路
    充分吸收2014年“双高”基地建设试点经验,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基地建设,强化科技支撑作用,通过加大财政支持、政策鼓励等措施,充分调动实施主体的积极性,逐步实现糖料蔗基地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水利现代化,降低糖料蔗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单产、糖分和生产效益,进一步提高我区糖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广西糖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建设80 万亩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水利现代化的“双高”基地,力争平均亩产达到8 吨、蔗糖分达到14%以上。
    三、建设范围
    在40个糖料蔗生产基地县(市、区)片区范围内,选择水源充足、地势平缓、集中连片、基础设施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区域,开展“双高”基地建设工作。任务分配为:崇左市31 万亩、来宾市11 万亩、南宁市9 万亩、柳州市7 万亩、百色市3 万亩、河池市3 万亩、防城港市1.5 万亩、钦州市2 万亩、北海市1.5 万亩、贵港市2.5 万亩,自治区农垦局6 万亩、自治区监狱局2.5 万亩。
    四、建设任务及建设标准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开展“双高”基地建设,建设任务及建设标准如下:
    (一)土地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或整合,流转或整合土地单块长200 米以上、宽25 米以上(7.5 亩以上),单片面积200 亩以上,为基地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土地整治。开展“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和耕地平整配套建设,实现基地单幅地块坡度在13 度以下,适合大中型机械作业,机耕道路建设满足农机作业地头回转及糖料蔗运输车通行要求,单片地块可配套排水渠,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
    (三)水利建设。对水源到田间灌溉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等进行全面科学规划,合理确定水源工程、灌溉渠系(管道)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和田间灌溉工程,保障基地灌溉水源。滴灌、喷灌等田间灌溉工程和水肥一体化须与基地建设实施主体管护能力相适应。落实和完善灌溉工程运行和管理机制,确保蔗区水利基础设施持久、高效地发挥作用。
    (四)全程机械化。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装备,重点推进大中型切段式糖料蔗联合收割机应用,推广一批适应性强、可靠性好、性能优良的糖料蔗耕作机械。大力推进普及深耕深松、机械一体化种植、中耕培土、收获等机械化技术,实现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鼓励和引导成立农机专业服务组织,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发展机械化社会服务。
    (五)良种良法。大力推广现有高产、高糖、抗逆性强、宿根性好并经自治区审定的糖料蔗新品种及脱毒健康种苗。推广深耕深松、地膜覆盖等先进、适用种植技术。推广满足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的标准化种植,采取1.2 米以上的等行距种植或宽行1.2米以上、窄行0.4-0.5 米的宽窄行种植。结合“双高”基地建设,根据全区糖料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糖料蔗良种繁育基地。
    五、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建设模式
    (一)实施主体。基地建设实施主体为制糖企业、糖料蔗种植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以及自治区农垦集团公司、华盛集团公司等。实施主体负责或参与项目的具体建设和管理。制糖企业还应积极深化与糖料蔗生产者的利益联结,建立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蔗区道路建设和维护的投入,并在技术、生产资料和砍运服务等方面扶助糖料蔗生产者;有试点任务的制糖企业还应积极配合开展蔗区面积增减与“双高”基地建设挂钩试点、糖蔗一体化经营试点或压榨槽技术改造试点。
    (二)责任主体。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农垦局、监狱管理局为基地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基地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三)项目建设参考模式。
    1.制糖企业直接经营。制糖企业租赁农民土地后自主种植糖料蔗,实现制糖与糖料蔗种植一体化发展。
    2.制糖企业与农户合作经营。制糖企业与蔗农协商合作,由制糖企业在蔗种、机耕、土地整治、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灌溉管理、机械砍收等方面统一管理,蔗农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参与基地建设,利益共同分享。
    3.专业种植公司投资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民以出租、转包、入股、互换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由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种植公司集中种植糖料蔗。
    4.糖料蔗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农民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糖料蔗生产专业合作社,实行“民办、民营、民管”的经营方式,统一经营、按股分红。
    5.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经营。农民将土地流转给种蔗能手、经营能人,发展规模化经营。
    各地可参照上述模式,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糖料蔗基地建设。

声明:1.糖酒网所转载文章系传播信息之需要,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糖酒网平台的立场,糖酒网亦不表示赞同。 2.糖酒网尊重行业规范,文章注有明确的作者和来源。
酒水招商食品饮料白酒招商红酒招商啤酒招商葡萄酒招商保健酒招商洋酒招商黄酒招商食品招商饮料招商

服务热线 (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

400-650-1979

  • 糖酒网公众号

  • 手机版糖酒网

  • 糖酒网小程序

采购商服务
找供应商
找产品
价格行情
热门产品
供应商服务
发布产品
查看代理留言
糖酒会
增值服务
VIP会员服务
招商会员服务
展会服务
广告服务
百度爱采购
招商合作
华南 石经理 13817984287
华北 王经理 13661432518
华中 杨经理 18201107935
东北 陈经理 13651852724
西南 章经理 13122701960
西北 曾经理 1365185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