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食品标准

2015-01-12 15:23 热度: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采取分级分类的监管措施,实现监管的精确化、精细化。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范围的不同风险及不良信息评定,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三个监管级别。

    办法要求,对一级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每两年专项检查不少于一次,每四年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对二级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度专项检查不少于一次,每两年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对从事《北京市食品分类监管目录》涉及的中等以上风险食品的,同时信用分级评定为一级失信的生产经营者,将实施三级监管手段。每年度专项检查不少于一次,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
 
    针对已经售出的、有证据证明已经危害或者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办法明确要求,市食药监管部门应统一在市食药监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经营、召回或收回不合格食品,信息发布3日后,区县及直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必须立即责令其停止经营,并依法进行公示,对召回食品实施监督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

声明:1.糖酒网所转载文章系传播信息之需要,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糖酒网平台的立场,糖酒网亦不表示赞同。 2.糖酒网尊重行业规范,文章注有明确的作者和来源。
酒水招商食品饮料白酒招商红酒招商啤酒招商葡萄酒招商保健酒招商洋酒招商黄酒招商食品招商饮料招商

服务热线 (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

400-650-1979

  • 糖酒网公众号

  • 手机版糖酒网

  • 糖酒网小程序

采购商服务
找供应商
找产品
价格行情
热门产品
供应商服务
发布产品
查看代理留言
糖酒会
增值服务
VIP会员服务
招商会员服务
展会服务
广告服务
百度爱采购
招商合作
华南 石经理 13817984287
华北 王经理 13661432518
华中 杨经理 18201107935
东北 陈经理 13651852724
西南 章经理 13122701960
西北 曾经理 1365185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