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将受到处罚食品法规

2014-06-25 09:31 热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增加了关于知假买假的处罚。所谓“知假买假”的职业行为,其本身并不属于法律概念的范畴,消费者依法主张权利次数的多少,主要取决于生产者、经营者销售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的数量和范围。因此,不能因为消费者多次行使法定权利而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或认定其为职业行为。

  从立法目的来看,《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主要也是对生产者和销售者进行督促,生产者和销售者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自觉地接受社会的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同时,也是对自身负责。

    在经营过程中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将法律禁止经营的食品销售给消费者,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安全构成危险。作为消费者,有权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

声明:1.糖酒网所转载文章系传播信息之需要,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糖酒网平台的立场,糖酒网亦不表示赞同。 2.糖酒网尊重行业规范,文章注有明确的作者和来源。
R

热文推荐

R

热点排行

酒水招商食品饮料白酒招商红酒招商啤酒招商葡萄酒招商保健酒招商洋酒招商黄酒招商食品招商饮料招商

服务热线 (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

400-650-1979

  • 糖酒网公众号

  • 手机版糖酒网

  • 糖酒网小程序

采购商服务
找供应商
找产品
价格行情
热门产品
供应商服务
发布产品
查看代理留言
糖酒会
增值服务
VIP会员服务
招商会员服务
展会服务
广告服务
百度爱采购
招商合作
华南 石经理 13817984287
华北 王经理 13661432518
华中 杨经理 18201107935
东北 陈经理 13651852724
西南 章经理 13122701960
西北 曾经理 1365185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