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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大曲酒精勾兑的固液法白酒遭质疑

    有民间维权人士向我社反映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绵竹大曲”执行固液法白酒标准,配料为水、糯米、小麦、玉米、食用酒精、食用香料,属于酒精勾兑人工调香酒,而大曲酒的定义为:以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白酒。

    据该人士描述,此前“绵竹大曲”执行浓香型白酒标准,标签清晰可见,白底黑色字体标称配料为:水、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而现如今市售的38度、52度绵竹大曲标签配料一栏以红底暗金色字体标称,需仔细识别才能分辨清楚。

    该人士认为,酒精勾兑调香的“大曲”酒有消费欺诈之嫌,且浓香型白酒标准改为固液法白酒标准或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

    为此,记者数次联络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未果,后于7月18日发邮件到该公司官网邮箱了解情况,没有得到回应。随后,记者于7月25日致函至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希望该局以监管的角度对民众所反映的情况予以解答。



    记者所提问题如下:

    1、按固液法白酒标准生产的“绵竹大曲”是否为剑南春酒厂生产?如为该企业生产,为什么同一品牌同一品种的“大曲”酒要按两套标准生产?

    2、固液法生产的白酒还能称之为“大曲”吗?

    3、“绵竹大曲”两套标准,两种标签标识是否有在监管部门备案?如有,是在哪一个监管机构备案?

    7月28日,记者得到了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

    一、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开发并生产了“绵竹大曲”系列产品,其中包括“绵竹大曲”固液法白酒(执行《GB/T 20822 固液法白酒》标准)和“绵竹大曲”浓香型白酒(执行《GB/T 10781.1 浓香型白酒》标准)。

    二、“绵竹大曲”是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第11510342号。

    三、食品生产企业执行国家推荐性标准的,无需在监管部门备案。“绵竹大曲”系列产品按照《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标注。食品标签标识无需在监管部门备案。

    四、由于你单位未提供产品具体信息,我局无法进行现场核查。

    据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回复,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开发并生产了“绵竹大曲”系列产品固液法白酒和浓香型白酒都是“绵竹大曲”系列,“绵竹大曲”已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是注册商标。由于记者未向绵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产品的具体信息,该局无法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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