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发现,今年的饮料“减肥不减价”饮料

2011-05-27 17:26 热度:

  在国家频频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物价水平的情况下,诸多企业纷纷宣布暂缓涨价,但一些饮料企业却通过“瘦身”完成了隐性涨价。

  对此,消保部门表示,利用消费者消费惯性,通过包装“瘦身”变相涨价,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漠视。法律界人士则质疑,当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的企业默契地隐性涨价,是否涉嫌违法?专家建议,政府部门应善于运用已有的法律武器,在垄断暴利、价格联盟等可管理领域提前进行风险预判应对。

  有业内人士分析,厂家是出于对市场占有率的考虑。因为很多消费者对饮料价格比较敏感,即使上调一两角,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心情,但如果只是包装变化,容量稍有缩水,大部分消费者并不会很敏感。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任海林表示,在目前原材料、油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生产厂家自主提价本无可厚非,但必须明示消费者。而减量不减价的隐性涨价,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任海林建议,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应对饮料、方便面等商品的外包装进行规范,要求必须将净含量在显著位置以突出字体标注出来,或者给方便面、饮料这类小包装食品设立统一的净含量标准,不允许企业私自在“量”上动手脚。这样消费者在价格比对时也能一目了然。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林认为,要质疑这些企业默契隐性涨价的背后是否涉嫌触及反垄断法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防范隐性涨价成行业惯例。

  专家建议,对于放开定价、自由竞争的商品行业,政府部门应善于运用已有的法律武器,在垄断暴利、价格联盟等可管理领域提前进行风险预判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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