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紧急清查问题乳品饮料
2011-01-06 14:25 热度:
紧急通告称,为了彻底消除问题乳粉、乳制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清查问题乳粉、乳制品有关事项进行紧急通告,所有生产和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藏匿、使用问题乳粉、乳制品和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乳制品。凡持有上述问题乳粉、乳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上缴。生产加工环节的问题乳粉、乳制品上缴质监部门,流通环节的问题乳粉、乳制品上缴工商部门,餐饮消费环节的问题乳粉、乳制品上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凡在2011年1月15日之前主动上缴的,可免于处罚;逾期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公众应积极举报投诉生产、销售、藏匿、使用问题乳粉及乳制品的行为。对举报投诉问题乳粉、乳制品在1吨以下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2万元;举报投诉问题乳粉、乳制品在1吨以上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万元至5万元。奖励的对象为第一举报投诉人,多人同时举报投诉的,在奖励标准内平均分配。对同一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只给予一次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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