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立法”列入吉林省人大议案相关行业
2008-01-14 10:57 热度:
目前,吉林省酒类生产过度发展,低水平建设现象严重。据了解,全省白酒生产企业达1700多户,年产量140万千升左右,但取得国家白酒生产许可证的不足800家,有1/2的企业在违法生产;全省年消费白酒40多万千升,消费啤酒100多万千升,年消费额在50亿元以上,但全年上缴税金却不足3亿元。一些无质量标准、无检测手段、无技术力量的“三无”小酒厂、小作坊纷纷进入市场,畅销的优质酒品被仿冒现象比较普遍,行业价格大战、恶意竞争问题十分突出。仅以啤酒行业为例,全省啤酒企业每年有奖销售支出8000多万元,导致全行业多年亏损,累计亏损额高达4亿多元。
张耀君认为,吉林省作为产粮大省和酒类生产、流通的大市场,应尽快出台《吉林省酒类监督管理条例》,明确酒类经营许可证照,酒类批发、零售都需经过酒类管理部门审查批准。针对一些小酒厂、个体户采取季节性生产和不规范经营以及账目不健全,甚至做假账来应付有关部门检查等做法,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同时,执行酒类购销台账管理,杜绝小酒厂、批发商偷漏税款的不法行为。张耀君建议,必须在《条例》中明确酒类监督管理部门打假职能,使基层执法人员有法可依,真正地成为假酒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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