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支持海参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水产类
2011-05-05 18:29 热度:
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政策将采取“先做后奖、先干后补”的办法,对推动、带动产业发展作用较大的,择优给予奖补(不含省财政直管县),奖补资金由市、各市(区)两级财政分担,各市(区)财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重点从海参养殖科技推广、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良种工程、品牌培植及推广等关键环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鼓励养殖企业和专业养殖户进行海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对符合标准化示范区要求,代表先进、现代养殖理念,达到一定规模及效益水准的养殖区进行支持,择优奖励,每处奖励20万元。在海参良种繁育工程中,对海参育苗企业(基地)的龙头企业,实行择优奖励,每个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和个人在大中城市设立威海海参专营店,进行市场营销,扩大我市海参市场占有率,对新建专营店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给予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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