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缴纳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
(一)参加2010年1月21日竞买交易的会员,在交易前,需在“履约保证金专户”帐户上存入保证金。保证金数量根据预购食糖数量按300元/吨存入。请于2010年1月20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北京华商储备商品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帐号:137201516010001019 收款行电子联行号:306100005006 收款行全称: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会员号和联系电话。查询保证金是否到帐,联系电话:(010)58931209、58931205。 (二)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规定,中央储备糖竞卖交易成交方按10元/吨交纳交易手续费。 (三)交易时,交易系统将自动按交易数量和310元/吨暂扣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
二、按规定付清货款
2010年1月21日购买到中央储备糖的企业,在签订《购销合同》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汇到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银行帐户:2039999001010000003492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它行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电子联行号:203100000027 查询货款是否到帐,联系电话:(010)58930852、58930853。
来源: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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