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食品法规

2015-01-14 14:58 热度: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因此食品安全法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提交二审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一大亮点就是加重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现行法律以及在去年6月份提交一审的草案稿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仅限于经济处罚,但二审稿在提高经济处罚力度基础上,增加了相关责任人人身罚的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向会议口头汇报修改情况时表示,要加重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同时,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责任人增加拘留处罚,严重违法被拘留的行为还包括:生产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还包括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此外,使用过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姒健敏长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早在2007年7月,姒健敏率九三学社浙江省委课题组,对浙江、上海、江苏、江西、贵州、山东、广东和四川等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深入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浙江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研究》提交浙江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2012年至2014年,他作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率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一直有所关注。分组审议时,姒健敏建议清楚界定食品安全概念;明确食品分类标准;将流动餐饮小作坊、网络销售食品、农家乐等食品安全问题纳入相关条款。
 
    谢小军指出,由于食品安全标准是监管和审核的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在实际监管中究竟以什么样的标准应当明确,并以操作,应该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最有发言权。他认为标准的制定需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数据和风险评估的结果作为科学依据,由使用标准的部门牵头制定标准,这样的标准才能与监管实践紧密结合。
 
    刘政奎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当前食品安全的重灾区,数量多、问题多、危害大、查处难。对这样的问题,食品安全法不应推给地方立法监管,建议明确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
 
    王明雯建议,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制度。如何才能实现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王明雯提出,借鉴发达国家批次管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批次管理的具体要求可以在实施办法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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