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识食品法规
2014-12-29 15:34 热度: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介绍,审议中,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公众提出,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经规定了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建议在法律中增加相应规定。
罗云波告诉记者,国际上,美国、欧盟和日本都规定了转基因标识制度。其中,美国是自愿标识,而欧盟和日本是定量标识,也就是说只要转基因成分达到了一定的含量,就必须标识。
“根据现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我国采取的标识方法跟其他国家相比是偏严的,属于定性标识。只要在农业部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之内,不管转基因成分的含量有多少,都必须进行标识。”罗云波说。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应飞虎也赞同这一规定。他表示:“在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不能完全确定的情况下,最好的做法就是进行标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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