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时间:2007-08-28 09:03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2007年8月2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国务院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长江介绍当前中国政府加强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并答记者问。 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至12月底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吴静)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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