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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商品过度包装被叫停

 据新快报报道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将有法可依!《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下称《通则》)国家强制性标准即将出台,今后饮料酒、糕点(不包括月饼)、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粮食等6类商品的外包装成本不得高于商品出厂价的15%。

  包装出现“中国式奢侈”

  每逢佳节,一些外包装华美的商品必成畅销品,有市民将这种“要面子”的礼品消费方式称之为“中国式奢侈”。

  记者8月1日获悉,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已于6月18日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即将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审批、编号后发布实施。

  5类商品包装禁超3层

  据了解,《通则》只对饮料酒、糕点(不包括月饼)、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粮食等包装过度现象严重的6类商品提出了限量要求。限量要求体现在这些商品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两个方面。比如,饮料酒和糕点的包装空隙率要小于等于55%,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包装空隙率要小于等于50%,茶叶的包装空隙率要小于等于25%,粮食的包装空隙率则需要小于等于10%。饮料酒、糕点、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的包装不超过3层,粮食则不超过2层。

  此外,《通则》还特别规定6类商品除初始包装(初始包装是指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应超过商品出厂价格的15%。

  月饼包装标准较宽

  记者注意到,《通则》中特别注明糕点类商品不包括月饼。原来,《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去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包括限制月饼过度包装的诸多条款。

   该标准规定,月饼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103立方厘米,单个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个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厘米。

  业内人士分析,月饼包装标准之所以比其他糕点宽松,因为月饼是一种应节食品,“一年只吃一回,不能做得太简陋”。包装自然要好看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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