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椰子两款酒 孰是孰非?
时间:2007-12-13 14:26 来源:海南经济报 作者: 点击:次
海南的椰子早已闻名全国,但几年前就已远销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地区的海南椰子酒,人们却并不太了解。近日两家生产椰子酒的本岛企业——海南维尔乐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乐酒业)和三亚寿鹰酒厂打起了专利侵权官司:维尔乐酒业状告寿鹰酒厂侵犯其生产专利。这是海南椰子酒生产行业有史以来发生的首例知识产权官司,因此引起了有关部门和椰子酒生产企业的关注。 “醉椰”状告“寿鹰”侵犯专利 维尔乐酒业在诉状中称,2004年6月23日,海南黎王醉椰酒业有限公司获得“一种天然椰子酒的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维尔乐酒业2005年受让了该专利,成为专利权人。该发明专利特征为:选取天然响水椰子,去掉其软皮蔓层,或去掉其芽孔处的软皮蔓层,保留其完整的硬壳和芽孔无丝毫损坏;然后,采用细长的针状注射设备,从芽孔处扎入椰子肉,将未完全发酵饱和的糯米酒汁和酒曲的混合物过滤注入椰子内,在芽孔外部采用蜡密封,在常温下放置10至20天即可食用。该专利技术独特,填补了国内空白。 “寿鹰”否认模仿“醉椰”技术 三亚寿鹰酒厂在答辩中认为,维尔乐酒业误会了寿鹰酒厂生产的椰子酒,寿鹰酒厂在2004年就在市场上销售椰子酒,维尔乐酒业指称其刻意模仿“醉椰酒”,但维尔乐酒业生产的是黄酒,寿鹰酒厂生产的是白酒,且寿鹰酒厂的酒在口感、生产工艺上都与维尔乐的不同。维尔乐酒业生产的椰酒酒精度为22度,发酵时间为15天,用针孔灌入椰壳内,封口只有0.1毫米,用蜡封口,而寿鹰酒厂生产的椰酒酒精度是40度,二次发酵时间长达3个月,椰子壳开口为6厘米,香味、口感都与维尔乐酒业的酒不相同。另外,寿鹰酒厂早在2004年就申请了注册商标,只是没有注册生产工艺技术。 一审认为“寿鹰”未落入“醉椰”专利保护范围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无论(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是椰子壳开口与否、注入的是否完全发酵酒液、注酒的方式、封口的方法等各方面进行比较,三亚寿鹰酒厂酿造椰子酒的步骤,均与维尔乐酒业的发明专利书记载内容不相同,并未落入维尔乐酒业的专利保护范围。因此,维尔乐酒业主张寿鹰酒厂酿造椰子酒的方法对其构成侵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专利局负责人:是否侵权当事方应提供有力证据 接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维尔乐酒业不服判决已在准备上诉材料。维尔乐酒业有关负责人认为,一审没有对椰子酒现场进行调查,仅凭双方递交的书面材料作出判决,有失偏颇,他们对此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八种特殊侵权包括产品专利侵权。 相关案例: 2006年3月,拥有“竹酒”生产工艺专利的成都竹之韵酒业有限公司参展全国春季糖酒会。在展会上,成都古国酒业有限公司同样以“竹酒”参展,并称2003年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新工艺已有千年历史。此举涉嫌侵犯竹之韵酒业有限公司的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