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对保健食品原料的使用作出规定相关行业

2010-01-12 10:40 热度:


        为规范以红曲、硒、阿胶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产品申报与审评工作,保障食用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对这些原料的食用量、不适宜人群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通知,红曲推荐量每日暂定不超过2g。产品中洛伐他汀应当来源于红曲,总洛伐他汀推荐量每日暂定不超过10mg。如超过限量规定,应提供充分的食用安全性依据。产品说明书中不适宜人群增加“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注意事项增加“本品不宜与他汀类药物同时使用”。

  通知指出,作为功能性保健食品原料,硒的食用量不高于100μg/d,同时,如果食用量超过18岁以下人群、孕妇、乳母2/3RNI,应当在不适宜人群中予以注明。注意事项中还应注明高硒地区人群不宜食用。

  通知要求,申请注册以芦荟、大黄、何首乌、决明子等含蒽醌类成分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应按照《中国药典》等有关规定,在产品质量标准中增加蒽醌类成分的含量检测指标,并按照范围值标示。产品说明书中不适宜人群增加“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慢性腹泻者”,注意事项增加“食用本品后如出现腹泻,请立即停止食用”。

  与此同时,申请注册以阿胶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配方含阿胶的,其原料阿胶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有关规定;终产品为阿胶的,其产品质量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有关规定。
声明:1.糖酒网所转载文章系传播信息之需要,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糖酒网平台的立场,糖酒网亦不表示赞同。 2.糖酒网尊重行业规范,文章注有明确的作者和来源。
酒水招商食品饮料白酒招商红酒招商啤酒招商葡萄酒招商保健酒招商洋酒招商黄酒招商食品招商饮料招商

服务热线 (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

400-650-1979

  • 糖酒网公众号

  • 手机版糖酒网

  • 糖酒网小程序

采购商服务
找供应商
找产品
价格行情
热门产品
供应商服务
发布产品
查看代理留言
糖酒会
增值服务
VIP会员服务
招商会员服务
展会服务
广告服务
百度爱采购
招商合作
华南 石经理 13817984287
华北 王经理 13661432518
华中 杨经理 18201107935
东北 陈经理 13651852724
西南 章经理 13122701960
西北 曾经理 1365185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