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诉印度高额酒类关税获胜葡萄酒
2008-11-14 15:39 热度:
2007年3月27日,美国以印度征收过高酒精饮料进口关税为理由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而这次申诉是发生在欧盟2006年11月与印度就有关葡萄酒和烈酒进口关税的谈判陷入僵局并交世贸组织处理之后。
目前,印度对进口酒精饮料所征收的基本关税为150%,这个税率是符合世贸组织准则的。2007年7月,印度对进口酒精饮料的关税进行大幅削减,在这之前,印度的实际进口关税高达550%,自从印方削减进口关税之后,欧盟就将其对印度方的控告暂缓进行,而美国却坚持要进行申诉。
由于美国不满世贸组织专门小组对其所作出的裁决,所以又在2008年9月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 Dispute Settlement Board,DSB)即世贸组织的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上诉书,并在世贸组织的网站上对外公布。在这份上诉书中美国声称,世贸组织专门小组在今年6月9日就美国状告印度向美国征收过高酒精饮料关税所作出的裁决是“错误的”。
尽管印度目前对进口葡萄酒和烈酒征收的关税并未超出世贸组织限定的范围(150%),但是,印度不同的邦却有各自的关税政策,有的邦还将进口酒精饮料关税提高到了550%,更有甚者,如泰米尔纳德邦(Tamil Nadu)等竟然不允许销售进口酒。
即使美国不上诉,专门小组的裁决最后也将取决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该机构是一个代表152个国家的政治团体,只有在该机构接受了专门小组的报告之后,这个裁决才具有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