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商标归张裕 长城王朝“心不甘”葡萄酒
2008-06-24 09:57 热度:
据了解,2002年,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给张裕下发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遭到了长城、威龙、王朝等企业的反对,并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撤销张裕“解百纳”商标专用权的申请书,理由是解百纳是葡萄品种和品系,非张裕所独有。张裕则认为解百纳是其70年原创品牌。张裕集团表示,他们将给兄弟企业半年左右的过渡期调整产品外包装,在过渡期内暂时不会考虑追究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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