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个方面”加强饮料监管饮料类
2010-07-02 14:17 热度: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帮助辖区饮料(品)经营者增强辨假的能力,拒绝假冒饮料上市销售。二是严打假冒伪劣商品。从进货渠道和储存条件两方面对批发经营者进行指导教育,要求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按照正确的储存条件储存,特别是低温冷冻饮品。严厉查处销售无QS标识、超保质期、假冒等不合格饮料。三是申诉渠道畅通,认真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充分发挥“一会两站、12315维权联络站”的作用。四是规范促销行为,针对品牌饮料“再来一瓶”促销活动,要求经营者严守促销承诺。
(本文来源:内蒙古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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