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喝就是不给面子?中国式劝酒从何而来企业新闻

2017-01-11 16:03 热度:





    近日,有媒体报道,浙江一男子受朋友之邀到长沙参加聚会,期间遭朋友劝酒,醉酒而亡,劝酒者赔偿家属35万元。

  海南伴娘与人对饮白酒

  2016年9月,海南文昌的一场婚礼上,一伴娘与人对饮白酒而不省人事,最终抢救无效身亡。死因系酒精中毒导致呕吐物堵塞呼吸道引发窒息。律师表示,新郎、新娘以及同桌劝酒者均要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人聚会喜欢以酒助兴。“劝酒”也成了中国人聚会的一大特色。在酒桌上,常常能听到有人说:“你不喝可不够朋友啊”、“人生难得几回醉,要喝一定要到位”、“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等等。

  劝酒是一种“征服游戏”

  如今,劝酒、敬酒已内化为不少中国人的价值、习俗与习惯。适度劝酒是礼仪,但不惜彼此伤害身体的强行劝酒,是一种陋习。一些人之所以沉醉其中,不是酒本身的魅力,而在于劝酒背后所体现的“权力”,本质是一种“征服游戏”。

  在许多情况下,酒俨然成为了办事“利器”。朋友聚会要喝酒,公务接待要喝酒,求人办事要喝酒,商务洽谈要喝酒。同样是求人办事,你摆酒请客,而别人无动于衷,结果就不言自明了。而喝酒不只是助兴,更是一种考验。事情能不能办,看你喝多少、怎么喝。

  因此,有些企业的老总为了应付各种名义的敬酒,身边专门配备了一个酒量惊人的喝酒秘书。而劝酒的受害者通常是单位新人和职场新手,他们明知“受害”也不敢拒绝,因为要想融入就得满足别人的征服欲,有时还要表现出乐在其中的样子。

  劝酒也是感情深浅的测试

  在中国,酒喝多少,不仅是个人酒量问题,更被看作衡量双方投入感情多少和交情深浅的砝码。有“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闷;感情铁,喝出血”的说法。

  这其实是一种“伤害性建立社会资本”的游戏规则,可以算是一种“投名状文化”:你必须通过某种伤残自身的方式来显示诚意,如果双方都显示诚意,那么就一起醉吧!

  在陌生人或关系一般的人之间,劝酒被认为是拉近彼此距离的方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压抑自己的情感。通过喝酒,能放松警惕,把压抑的情感表露出来,实现“酒后吐真言”。在饭桌上,酒杯一端,气氛立刻就活跃了许多;互敬几杯,彼此的感情就亲密不少。平时沉默寡言的人酒过三巡,也可能会妙语连珠。

  在酒桌上,如果不是因为特别的理由而拒绝喝酒,或者在喝酒的态度上扭扭捏捏,就显得还想继续保持理性的自我约束力,还在对他人进行防范。这样的人就难于被同桌的人当作“自己人”、当作敢于“掏心窝子”的人。

  其实,很多人也很矛盾,喝酒伤身,自己不愿意参加酒局,但如果朋友摆酒不请自己,又觉得自己不受重视;拒绝别人敬酒,又害怕伤了人家面子。最终在“面子”思想的推动下,导致酒越喝越多,越喝越“滥”。从而形成了“劝酒”“拼酒”等世俗化“酒桌文化”。

  国外人是如何喝酒的?

  美国人通常只喝啤酒或者葡萄酒。啤酒的酒精度一般在5度以下,葡萄酒的酒精度则在13度左右。如果喝伏特加、白兰地、威士忌等烈酒,一般要加冰块或者掺冰水喝。他们喝酒习惯是自斟自饮,自娱自乐,不劝酒不划拳,不在酒上看情谊的深浅,不在酒上比能力的高低,也没有看别人醉酒后出洋相的癖好。

  德国啤酒节

  提到德国,很多人会想起“啤酒王国”。德国人宴请,也很重视饮酒。一般先是开胃酒,继而葡萄酒,也有喝白兰地、科涅克等烈性酒。如遇喜庆之事,香槟更是少不了,酒具也甚是考究。但德国人从不劝酒,酒是饮料,主随客便。饮酒多少,也完全由自己掌控。

  日本人喝酒也有自己的特点。日本人好酒,但酒量普遍不大,故好低酒精度的"清酒",略带甜味,喝起来味道清醇。日本酒则讲究淡雅、含蓄,不事浓烈和张扬。

  在日本,作为职场新人,会被一些前辈叫去居酒屋喝酒。一般的公司聚会,人数多会分成很多桌。领导讲完还是要集体干杯了,这时候喝多少没有人在意。期间,可能也免不了劝酒,但日本人一般不会直接说“喝喝喝,不喝你就是看不起我”之类的话。

  春节前后的官场上,酒宴成为官员们交际的场所,酒就成为“政治液体”,人们以敬酒和回敬等种种礼仪行使为官之道。

  劝酒本身是一种礼仪,但是在历史中,不乏礼仪变质成为与利益相关工具,敬酒不喝就是不给面子,喝了不知道回敬也是不懂人情世故。这种酒桌文化是如何形成的?这种强制与胁迫何时产生,又是如何蔓延到全国的?

  酒桌是一个舞台,酒桌上的行为常常被看做礼仪和个人性情的体现,这本来没有什么问题。但有的人摆酒喝酒动机不良,敬酒劝酒目的不纯,让中国酒桌呈现出世俗化、功利化的倾向。

  一些人通过酒桌审视别人,把喝酒不豪爽与办事、交朋友不实在划等号,借此强行劝酒;酒桌上,把情面、私交与公事混在一起,借敬酒增加他人心理负担。

  年关将至,亲友聚餐等逐渐增多,各种酒局恐怕是每个成年人都要面对的难关。那么,万一喝酒的人出现意外,同桌的人要承担责任吗?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觉明律师分4种情形予以解读:

  01、聚餐组织者的注意义务强于一般陪酒者;

  02、如有劝酒,那么劝酒者的注意义务强于其他人;

  03、明知对方身体不宜饮酒,比如高血压等,注意义务也高于一般的陪酒者;

  04、如已醉酒或行动不便,送行者注意义务高于同桌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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