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威”啤酒状告“新一代”获赔50万企业新闻

2007-08-24 13:27 热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福建莆田金匙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一代”啤酒侵犯了“百威”啤酒的商标权,要求金匙啤酒公司及四家销售商停止侵权,金匙公司赔偿“百威”商标持有人美国安海斯-布希公司(ANHEUSER-BUSCH,INCORPORATED)人民币50万元。
  安海斯-布希公司是著名啤酒品牌“百威”的酿造商,1998年在我国核准注册了“百威”文字商标。从2006年4月起,安海斯-布希公司在上海、江苏等地市场上发现,一些经销商在销售莆田金匙公司生产的“新一代”啤酒。“新一代”啤酒使用与百威啤酒“绶带麦穗图形”注册商标极其相似的标识,并刻意扩大其产品和包装上的“美国百威啤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字样。各地工商部门对包括上海杜醇贸易公司、上海勇国贸易公司、上海睢闵工贸公司、上海多富工贸公司在内的多家销售商进行了查处。
  安海斯-布希公司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将金匙公司与上海杜醇贸易公司等四家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金匙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销毁所有库存,赔偿原告人民币50万元,并要求销售商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匙公司生产的“新一代”啤酒包装包括新、旧两个版本。其中,旧版“新一代”啤酒瓶贴及外包装上的图案标识与百威啤酒的“绶带麦穗图形”商标近似,易使公众将其误认为是安海斯-布希公司授权生产,侵犯了原告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
  同时,新版“新一代”啤酒瓶贴及外包装上标识虽然与百威啤酒有较大区别,但仍在显著位置、以醒目的字体突出使用“美国百威啤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字样,同样会使消费者对产品的来源产生误认,侵犯了“百威”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
  在本案中,被告金匙公司侵权所获利益以及安海斯-布希公司的损失均难以确定。
  根据《商标法》规定,侵权人获利或被侵权人损失难以确认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情节判决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赔偿。法院考虑到金匙公司侵权的主观故意明显、侵权行为地域范围广、后果严重等情节,以及安海斯-布希公司注册商标在消费者中的知名度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为人民币50万元。
  鉴于金匙公司侵权行为的严重性,法院还依法对金匙公司实施了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民事制裁。  

来源:华夏酒报
            

声明:1.糖酒网所转载文章系传播信息之需要,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糖酒网平台的立场,糖酒网亦不表示赞同。 2.糖酒网尊重行业规范,文章注有明确的作者和来源。
酒水招商食品饮料白酒招商红酒招商啤酒招商葡萄酒招商保健酒招商洋酒招商黄酒招商食品招商饮料招商

服务热线 (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

400-650-1979

  • 糖酒网公众号

  • 手机版糖酒网

  • 糖酒网小程序

采购商服务
找供应商
找产品
价格行情
热门产品
供应商服务
发布产品
查看代理留言
糖酒会
增值服务
VIP会员服务
招商会员服务
展会服务
广告服务
百度爱采购
招商合作
华南 石经理 13817984287
华北 王经理 13661432518
华中 杨经理 18201107935
东北 陈经理 13651852724
西南 章经理 13122701960
西北 曾经理 1365185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