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啤酒中奖再来0.5瓶曝光台

2011-03-14 10:44 热度: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3•15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警示消费者和经营者。本报选取其中几件案例,并请承办案件法官进行剖析、点评。
  中国国际啤酒网友情提示:其它行业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略
  喝啤酒中奖再来0.5瓶?
  案情:2009年底,卿某在长安一家餐馆用餐,先后饮用了9瓶×花啤酒,开盖后发觉每个瓶盖边皆印有“纯生×花啤酒银标纯生0.5”字样,故认为该字样表示每个瓶盖皆已中奖0.5瓶银标纯生,要求餐馆老板陈某兑奖遭拒。双方互不相让,最终双方对簿公堂,卿先生要求餐馆和×花啤酒赔偿72元。×花啤酒厂家认为,瓶盖上印有现金奖励五角或是再来一瓶才进行兑奖,而瓶盖上印有“0.5”的情形不属于中奖范畴,“0.5”仅是产品的系列编号,而不是中奖的表示。
  拍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主要为原告是否已经中奖。一方面,啤酒厂家并未在啤酒瓶身上作出有举行有奖活动的说明,一般而言不能认定原告饮用的相关啤酒属于相关的有奖销售范畴;另一方面,按照一般常理而言,饮料类产品的中奖仅可能是中现金奖、实物奖或是再来一瓶,不可能出现中奖0.5瓶的情况。综上,原告所称已经中奖并无相应的事实依据,兑奖理由不足。
  点评:本案涉及消费者在餐厅消费时饮用啤酒,对啤酒瓶盖上标注的字样是否属于厂家规定的中奖范围,以及兑奖的问题与作为啤酒经销商的餐厅经营者及啤酒生产厂家发生的纠纷,涉及对经销商兑奖义务、消费者所称的消费惯例及如何确定中奖范围的认定,对类似的案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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